西盟佤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幼兒園保育員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雙向選擇、擇優聘用”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招聘,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10名。
(二)招聘崗位:輔助性公共管理類崗位。主要從事鄉村學前教育保育服務工作,輔助教師負責幼兒安全、保健和協助教師對幼兒進行教育。(限女性)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戶籍,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具體包括: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吃苦耐勞,態度積極,服從工作安排。能勝任照顧幼兒生活、飲食、起居等工作,有一定的保潔工作能力;
3.會說普通話,語言表達清楚,有一定的溝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5.熱愛幼教事業,喜歡孩子,有愛心,尊重幼兒人格,耐心、細心、有責任心;
6.年齡20周歲以上50周歲(1975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5年2月19日—2025年3月5日
(二)報名地點:西盟縣教育體育局二樓教師工作股,聯系人:普建春,0879-8342037。
(三)資格審查
1.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及能說明本人符合條件的有關資質原件及復印件。
2.符合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資格審核和認定,本人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后,方可參加報名并填寫《西盟縣教育體育局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資格審查內容包括:是否有重復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情況;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業創業政策等。由資格審查的負責人員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面試。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一)面試
1.由用人單位對報名應聘者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缺考界定為抽簽結束后第一位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未到面試地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成績計算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三)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等額1: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在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
體檢時間為:具體時間由教育體育局統一安排。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由擬聘用人員到縣人民醫院自行檢查,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及鑒定一律不予認可。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復檢一次,復檢醫院為縣人民醫院。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并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資待遇
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繳納五險,工資由單位按月足額發放。薪資待遇不低于2800元/月(含單位、個人保險),并根據各鄉鎮、學校情況用保教費給予一定的保育工作補助,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同等的節假日休息、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等,單位不安排食宿。公益性崗位聘用合同三年一簽,滿三年后自動退出公益性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