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成績考核
學業成績考核根據考生線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測算的形式進行,時間為3月30日8:00—18:00。學業成績考核在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及縣紀委派駐縣衛健局紀檢組的全程監督下統一進行。所有報名符合報考條件者均進入學業成績考核,學業成績以學校教務處提供的考生大學期間各學期本學科專業課程成績為依據,參與考核科目由專家組成員確定同一專業相同的5個科目進行考核,并由專家組計算出5個科目的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的學業成績分。(若考生在專家組統計學業成績時,無法提供所指定科目成績導致無法測算平均分的,視為自動放棄;若專家組指定的科目在教務處提供的成績單上出現兩個或以上成績的,取指定科目所有成績的平均分,例:專家組指定診斷學成績,但成績單上出現診斷1、診斷2兩個分數的,應取診斷1、診斷2兩科的平均分作為診斷學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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