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東川區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以畢業證專業為準)和職稱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為51周歲及以下(197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2);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及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招聘單位報名時(2023年9月27日以前)屬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參加各類公務員招錄及事業單位招聘已進入錄(聘)用手續辦理環節的人員;
(5)報名時屬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6)參加公開招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報名條件
招聘崗位及具體報名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2)。
專業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時間
2023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8:30至17:30)。
2.地點
昆明市東川區衛生健康局一樓人事科。
3.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截止時間后不接受任何形式報名。
4.資格審核方式及所需材料
(1)審核方式
報名資格審核采用現場人工審核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現場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并簽署承諾書。
(2)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須審核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
2.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或學信網申請的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內),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3.戶口冊或戶籍證明;
4.職稱證書;
5.養老保險繳納明細;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下材料須在附件中下載打印,并提供原件1份:
本人簽署并按手印的《昆明市東川區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需雙面打印;
(二)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方可進入考察程序。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批準,可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但綜合成績不得低于70分。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考察階段。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昆明市東川區委組織部和昆明市東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昆明市東川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中共昆明市東川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昆明市東川區監察委員會機關負責全程監督。
考察成績由綜合評價及業績評價組成,對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綜合表現情況,研究成果、工作實績、實踐經歷等業績表現情況進行綜合考量,分值100分(綜合評價、業績評價各占50分)。
綜合成績=考察成績=綜合評價成績×50%+業績評價成績×50%。
(四)確定體檢人員
綜合成績經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網、微信公眾號“東川組工”及“東川人社”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招聘崗位數與擬進入體檢人員數1:1的比例,以綜合成績最高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體檢由昆明市東川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體檢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行業規定執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擬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若因特殊原因(非個人原因)不能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證書的,需提供學校證明,招聘單位將延時辦理聘用手續,但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12月31日。不能提供證書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于放寬條件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