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耿馬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工作地點為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司法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協助局機關辦公室開展日常工作,文秘、檔案、電文處理、會議服務、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協辦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經云南省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系統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類別之一:6.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7.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注:已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滿3年和領取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滿3年的人員及城鎮公益性在崗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1.遵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無違法犯罪記錄;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心健康,無心理障礙;3.學歷條件。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其中文秘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類專業以及有辦公室文秘工作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4.具有較好的計劃、組織、協調、溝通、口頭表達能力和承壓、履職能力等;招聘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經公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談,擬聘發布、錄用等程序進行。1.報名時間:2024年2月27日至3月12日(周末休息);2.報名地點:耿馬自治縣司法局二樓辦公室(耿滄路入城口);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參加招聘人員攜帶戶口簿(戶籍證明)、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到報名地點報名并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可進入面試。
聯系人:王瑜琳,電話:17864295601;梁紅南,電話:18687448350;座機(傳真):6121711。
4.聘用:發布擬聘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參加招聘人員的監督。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1.錄用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單位不購買五險一金。2.聘用期的崗位補貼標準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3500-4000元/月(含五險),包括單位部分和人才中心撥付部分。3.被聘用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4.被聘人員若違反合同,用人單位將終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一)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二)參加應聘人員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自身情況,自覺遵守招聘紀律,對違反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