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1號)、《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駐滇企業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工作的通知》(云退役發〔2023〕52號)、《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中共云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23年度省級單位(系統)和省屬國有企業崗位安置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計劃的通知〉》(云退役發〔2023〕67號)和《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安排2023年退役士兵工作崗位的批復》(寧政復〔2023〕164號)等文件的精神,現將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崗位和選崗時間公示如下:
一、安置崗位
1.縣水庫管理中心1個;
2.德化鎮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1個;
3.黎明鄉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1個;
4.勐先鎮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1個;
5.德安鄉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1個;
6.普義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1個;
7.云景飛林(普洱)新材料有限公司4個。
二、選崗時間
選崗時間定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 5:00,選崗地點在寧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4樓會議室,選崗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選崗安置。
公示時間從2023年8月29日起至8月31日(含起止日)止,共3個工作日。
若對上述公示有異議,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寧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反映。 通信地址: 寧洱縣寧洱鎮宏遠路50號; 郵編: 665199,聯系人及電話: 陳祖康,0879—323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