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彌勒市水旱災害防御中心、彌勒市水電勘測設計隊(彌勒市水利工程建設中心):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生。
除上述招聘對象外,985、211、雙一流大學高等院校及昆明理工大學電力工程學院202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生也可納入校園公開招聘范圍進行招聘。
(二)其余崗位: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生。
除上述招聘對象外,985、211、雙一流大學高等院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生也可納入校園公開招聘范圍進行招聘。
二、招聘崗位
詳見《彌勒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非教師崗位)》(附件1)。
應聘人員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yè)范圍和學歷。本科畢業(yè)繼續(xù)攻讀研究生(學習經歷不間斷)的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視為本年度應屆畢業(yè)生來招聘;博士畢業(yè)生除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外,其它崗位條件可不受限制。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無失信記錄;
(三)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
(六)招聘本科學歷的年齡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學歷的年齡40周歲以下(1984年6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或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市人大、市政協等監(jiān)督機關人員和考官(每個招聘單位5-9名)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校園現場招聘方式進行。
招聘工作組擬到昆明理工大學、云南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進行校園現場招聘,在招聘時間范圍內優(yōu)先選擇招聘時間靠前的學校進行招聘,如在招聘時間靠前的學校已完成招聘計劃指標的,則不再到招聘時間靠后的學校進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在招聘會現場報名。招聘工作組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昆明理工大學、云南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分批次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或參加校園大型招聘會進行招聘,具體招聘崗位、時間和地點以招聘會承辦單位、高等院校就業(yè)指導中心發(fā)布信息為準,符合崗位條件且有意向的畢業(yè)生請關注上述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發(fā)布的招聘會信息。
2.報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張、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蓋有畢業(yè)院校公章)、大學所學課程成績表(需蓋有畢業(yè)院校公章)及復印件、學校證明(附件3)、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畢業(yè)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張、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所學課程成績表(需蓋有畢業(yè)院校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提交的復印件均為一式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在就業(yè)協議補充條款中書面承諾于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未能按時提交的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
3.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考試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保密和回避原則;堅持專業(yè)性、實用性與崗位要求相匹配原則,在考試開始后不再接受現場報名。
(1)考試方式。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均進入考試。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即現場抽題回答問題的方式進行。考試主要測試考生的主要測試專業(yè)基礎知識、業(yè)務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2)成績計算。考官評分總和的平均分值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數計算。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成績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
(三)簽訂協議
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開考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yè)意向協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yè)意向協議。自愿放棄簽訂就業(yè)意向協議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成績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經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彌勒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體檢。體檢由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考察。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在其后環(huán)節(jié)就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和相關事宜在“彌勒人社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通知。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進行一次遞補;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審批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xù),下發(fā)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審批手續(xù)原則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