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丨丨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昆明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經過報名、筆試等程序,各位考生的成績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了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按照相關規定,現將石林彝族自治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一)參加筆試人員:根據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數與進入資格審核人數1:3、1:2或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免筆試人員:報名審核通過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要求
(一)時間:2022年2月14日上午9:30-11:30。
(二)地點:石林彝族自治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四樓會議室(石林縣石林南路302號,森林武警旁)。
(三)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設置有關網頁鏈接》規定的專業目錄審核。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參加筆試人員提交)。
3.報考崗位所需工作經驗、技能的相關材料和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職稱證或執業資格證;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但資格證暫未發放的,提供成績通知單或相關證明。
4.石林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確認表2份(附件2)。
5.石林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3)。
6.參加資格復審人員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
7.委托書(附件5,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者提交)。
注意:考生請自行打印附件2和附件3,按要求填寫后帶至資格復審地點。
(五)要求及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空缺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如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資格復審遞補截止時間為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2.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報名時提供非本人電話號碼或提供的電話號碼有誤,電話無法接通或處于關機狀態等,導致考生本人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環節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有自愿放棄的,請于2022年2月8日前向石林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石林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放棄申請表》(附件4),可將填寫好的申請表通過傳真或電子郵箱(拍照后)提交,傳真:0871-67796492,電子郵箱:29140900@qq.com。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持資格復審確認表現場繳納面試費50元/人。
5.參加資格復審期間的交通、食宿安全等由參審人員自行負責。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和“通信行程碼”,如出現發熱、咳嗽等身體不適癥狀,須提前報備。參加資格復審時須配合復審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格復審當天須佩戴口罩,配合體溫檢測并登記,并提交48 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
(二)“云南健康碼”和“通信行程碼”均為綠碼、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方可正常參加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前14日內到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應提供兩次相隔24小時以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一次為24小時以內)參加資格復審。對瞞報、謊報人員將依法追究個人相關責任。
四、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796492
監督電話:石林縣紀委信訪室:0871-67796654
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796827
石林彝族自治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