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嵩明縣2021年第二輪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規定,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程序,現將擬聘用人員情況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嵩明縣紀委縣監委(0871-67911125 )、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913814) 、嵩明縣公安局(0871-67911945 )反映。
備注:根據《嵩明縣2021年第二輪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規定,此次招聘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程序后,因體檢、考察、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名額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后予以聘用。
嵩明縣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嵩明縣2021年第二輪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
來源:嵩明警方
編輯:蘇應娜、卜圓圓
審核:雷霞
發布:嵩明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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