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維護廣大應征青年合法權益,保持廉潔征兵高壓態勢,營造風清氣正征兵環境,確保征兵工作公開、陽光、透明,現將施甸縣廉潔征兵監督舉報電話、信箱和施甸縣廉潔征兵監督員聯系方式予以公開,歡迎社會各界對征兵工作進行監督,對違反廉潔征兵紀律的行為予以監督舉報。
施甸縣廉潔征兵監督舉報電話:0875—8126885
施甸縣廉潔征兵監督舉報信箱:施甸縣甸陽鎮甸陽東路11號
施甸縣廉潔征兵監督員:
廉潔征兵“十不準”
一、不準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標,或者為指定人員單獨下達征集指標;征集任務要按規定全部分配到位,確需調整的應由上一級征兵辦公室集體研究確定。
二、不準擅自放寬征集條件、降低征集標準,將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隊,或者隨意增加征集條件、抬高征集標準,阻撓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準填報虛假信息、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證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結論。
四、不準單獨走訪、約見應征青年和家長,將政治考核表格交給應征青年和家長辦理,或者要求提供規定范圍以外的證明材料。
五、不準以任何名義向應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費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懶政惰政、推諉拖延,甚至借故刁難,給應征青年及家長正常辦理征兵手續設置人為障礙。
六、不準未經征兵辦公室集體研究私自定兵,搞個人、少數人說了算。
七、不準利用征接兵之機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土特產,接受應征青年及家長或請托人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活動,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八、不準違規插手基層征兵工作,為應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說情,或者利用職權在任務分配、報名應征、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審批定兵、調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員施加影響。
九、不準在公開公示的內容、方式、時間上打折扣搞變通,變相規避監督,或者不落實廉潔征兵“零報告”和監督員制度,不按規定受理群眾信訪舉報、查糾違規違紀問題。
十、不準換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規定程序、時限辦理退兵。
廉潔征兵“十個嚴禁”
一、嚴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權謀私、索賄受賄、吃拿卡要。
二、嚴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調整征集任務。
三、嚴禁擅自放寬或增加征集條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標準。
四、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征兵事務或為應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說情。
五、嚴禁單獨走訪、約見應征青年或家長及請托人。
六、嚴禁向應征青年或家長收取費用。
七、嚴禁填報虛假信息、出具不實證明材料。
八、嚴禁未經征兵辦公室集體研究私自定兵。
九、嚴禁借征兵之機搭載商業廣告、參加商業活動、搞不正當軍地交往。
十、嚴禁私自接受媒體采訪或違規發布、傳播涉征兵信息。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