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屆省委常委會第84次(擴大)會議精神,我州邊境縣(市)公安機關招聘專職輔警,協助從事邊境地區治安管控工作。邊境專職輔警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一、招聘計劃
怒江州1039名(男884名、女155名),其中貢山縣295名,福貢縣290名,瀘水市454名。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機關與報考人員簽訂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1年,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續簽、變更或終止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每月3700元(含工資及“五險”)。
四、招聘條件
采取在云南省范圍內公開擇優招聘的方式進行。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間出生);
3.女性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5%;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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