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隊伍,促進基層一線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30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面試、考察政審、體檢、公示、試用等方式。
二、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司法行政輔助人員。不具有社區矯正干警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社區矯正干警職權。主要職責為協助社區矯正干警及工作人員開展社區矯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司法行政日常工作等輔助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此次招聘人數共30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各鄉鎮司法所具體名額分配待招聘結束之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司法局統籌安排。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
4.具有高中及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退伍軍人及特別優秀的人員可以適當放寬)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該項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違規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出分期、影響期未滿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優先聘用條件
1.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員;在校期間、在兵役期間有立功受獎表現;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法學、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2.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8日至招滿為止。
2.報名地點:紅河縣司法局政治處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所需材料:《紅河縣司法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核表》一式一份(粘貼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優先聘用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不能到現場報名的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委托書)。未按規定時間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二)面試
報名資格現場審核,審核過關的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100分,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程序。
(三)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具體參照公務人員錄用標準執行。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四)體檢
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實行)》的部分內容執行。
體檢必須在縣(市)級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師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公示
根據相關招聘程序的選拔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縣司法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紅河縣司法行政)、紅河縣融媒體中心官方微信公眾號(夢想紅河)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六)試用
公示結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1個月的試用。報名人員根據公布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取消試用資格,試用期滿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應聘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須自行到原單位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否則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以上30個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后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工資及社會保險(含“三險”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3000元/月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招聘公告主要由紅河縣司法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紅河縣司法行政)、紅河縣融媒體中心官方微信公眾號(夢想紅河)統一發布,無其余發布渠道。
(二)面試統一由紅河縣司法局統籌開展,不指定任何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面試輔導培訓。
點擊下方下載附件↓↓↓
紅河縣司法局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xls
來源:紅河縣司法局
編輯:李偉龍? 李青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