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市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市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為:
(一)符合臨滄市戶籍要求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全市事業單位招聘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高校畢業生(非臨滄市戶籍,截至2026年2月1日以前遷入臨滄市滿一年的,視為臨滄市戶籍;非臨滄市戶籍到臨滄市就學人員,戶籍遷入學校集體戶的,不視為臨滄市戶籍)。報考限制到本縣戶籍(生源)崗位的考生,戶籍遷入本縣時間必須滿一年。
在我市服務滿一年以上并在崗(不含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崗教師”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戶籍視為所服務縣(區)戶籍,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
(二)符合臨滄市生源要求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原為臨滄市戶籍且在臨滄市內就讀初中(高中)畢業并參加中考(全國普通高考)被錄取到全國普通高校就讀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即為臨滄市生源。
戶籍和生源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不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或不符合臨滄市生源的市外報考者必須為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并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的畢業生。
(三)“三項目”人員
“三項目”人員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我市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一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21年、2022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2023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崗的全市范圍內“特崗教師”。
二是參加“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21年(服務期為三年的)、2022年、2023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共青團臨滄市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202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共青團臨滄市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崗的全市范圍內參加“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
三是“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2024年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稱職,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崗的全市范圍內“三支一扶”人員。
(四)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
為加強軍政軍民關系,支持國防和部隊建設,根據《中共臨滄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臨滄軍分區政治工作處關于印發<駐臨軍警部隊現役軍人和消防救援人員隨軍隨隊家屬就業安置及工作調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退軍發〔2022〕26號)、《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云南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云南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政〔2023〕631號)精神,結合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人數的實際,各縣(區)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達的指令性招聘計劃抓好定向招聘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工作。
(五)未就業退役軍人
為進一步促進未就業退役軍人就業,加大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力度,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辦公室 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臨滄兵”成為臨滄人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臨辦通〔2023〕112號)精神,每年縣鄉兩級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未就業退役軍人崗位計劃比例為10%(不含教育系統、醫療衛生系統需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崗位計劃),各縣(區)按比例要求抓好定向招聘未就業退役軍人工作。
根據《臨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臨滄市教育體育局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實施方案的通知》(臨退軍發〔2023〕32號)和《臨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臨滄市教育體育局、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快推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有關工作的通知》(臨退軍發〔2024〕12號)精神,各縣(區)可結合退役軍人持有教師資格證實際,拿出一定數量的教師崗位計劃,用于定向招聘未就業退役軍人。
(六)村(社區)基層治理專干等三類人員
各縣(區)按照省委組織部下達我市招聘計劃,認真抓好定向招聘村(社區)基層治理專干、納入“大崗位制”管理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社區專職工作者三類人員的定向招聘。符合報考條件的三類人員須認真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情況審核表》,經村(社區)、鄉鎮(街道)黨組織審核蓋章后,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統一報縣級組織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應于2026年2月6日18:00以前完成,并由鄉鎮(街道)將審核表及時返給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將審核表提交報考崗位所在地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七)殘疾人
2026年,由臨翔區拿出1個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8周歲及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定向招聘未就業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及未就業退役軍人年齡放寬到43周歲及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年齡以崗位資格條件為準(具體崗位年齡以發布的招聘簡章為準);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所報考事業單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
(八)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不符合報名的情形
(一)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有證據證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報名應聘;
(二)截至2026年2月1日被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截至2026年2月1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機關或未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四)參加其他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六)非 2026年畢業生資格復審時仍未取得畢業證及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書的人員;
(七)報名時屬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6年畢業的畢業生;
(八)聘用后與招聘單位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九)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人數及崗位資格條件設置
全市共計劃招聘318名,其中市直單位25名、縣(區)鄉鎮293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臨滄市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崗位信息表》有關資格條件在2026年2月2日9:00以前可能作細微調整,考生報名以2月2日9:00以前更新的崗位信息為準,考生報考具體事宜請于報名期間電話咨詢各招聘單位。
崗位資格條件由市級各招聘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縣(區)鄉(鎮)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要求結合實際進行設置。
(一)若同一單位招聘2人的,在確保崗位資格條件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按男女各招聘1人進行崗位設置。
(二)為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允許調劑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戶籍(生源)人員進行招聘。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對自治縣的少數民族或從事民族事務工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可根據干部隊伍結構和實際工作需要單設崗位招聘當地少數民族。
(四)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招聘環境,給廣大考生提供更多報考機會,各縣(區)將專業性不強的崗位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和學歷性質限制等措施,適當降低招聘門檻。
(五)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限制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教師崗位需有教師資格證。
(六)未就業退役軍人限制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和戶籍不限,教師崗位需有教師資格證。
(七)定向招聘“三項目”人員崗位,限制到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服務地為臨滄市。
(八)定向招聘村(社區)基層治理專干、納入“大崗位制”管理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社區專職工作者三類人員崗位資格條件為:1.限制到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8周歲及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間出生),艱苦邊遠地區崗位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3.專業不限;4.其他招聘條件:截至2026年1月在村(社區)連續工作滿2年且在崗的人員,具體包含省市縣鄉統一聘用到村(社區)工作的人員、納入“大崗位制”管理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社區專職工作者,以上人員在村(社區)工作(含就業見習、服務)時間可合并計算。應聘人員工作服務地為云南省范圍內。
(九)定向招聘殘疾人崗位為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僅限肢體殘疾、視力殘疾且殘疾等級為四級的人員(侏儒癥除外)或聽力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人員報考,報考者須具備獨立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聽力殘疾人員佩戴助聽設備后能順暢交流),且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十)崗位資格條件不得設置歧視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與崗位無關的限制性條件,堅決防止“蘿卜招聘”“因人設崗”等問題出現。
五、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統一使用網上報名,報名入口請關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s://www.lincang.gov.cn/zfxxgk_lcs_rsbzj/tzgg.html)后續發布的通知公告。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6年2月2日09:00至2月6日18:00;
資格審核時間:2026年2月2日09:00至2月7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26年2月3日09:00至2月8日24:00。
(三)報考崗位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四)報考資格審查
網絡報名基本流程為:登錄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報名入口導航頁面→進入報名系統注冊登錄→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如有變化,以后續發布的通知為準。
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等原件的審核,報名時,報考人員要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報考人員盡早登錄注冊,以防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惡意注冊),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填寫信息不準確,填報畢業證專業名稱與招聘計劃專業名稱不一致的,不予通過。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如為獲得筆試資格而填寫與畢業證上專業不一致的信息,筆試后資格復審確認時,將被取消聘用資格。此外,報考人員其他信息與《崗位信息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一經查實,也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并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報名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對無法進行自動審核的根據崗位所屬級別分別由市級
招聘單位或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人工審核。
(五)報名注意事項
在2026年2月6日18:00以前報名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在2026年2月6日18:00以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廣大報考者盡量提前報名,以免資格審核未通過導致報名失敗。
(六)崗位報名情況及崗位裁減
網絡報名期間,為方便廣大報考者掌握各崗位報名情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網址:https://www.lincang.gov.cn/zfxxgk_lcs_rsbzj/tzgg.html)上適時公布各崗位報名變化情況。報考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定向招聘崗位或報考鄉鎮的崗位,不受報考比例限制;其他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交費成功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1:3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裁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崗位取消或裁減情況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公布。因取消招聘計劃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
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崗位取消且已繳費的人員,可以在2026年3月4日09:00至16:00,登錄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s://www.lincang.gov.cn/zfxxgk_lcs_rsbzj/tzgg.html),選擇改報其他單位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審核通過即為改報成功。
(七)網上繳費
筆試每個類別分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按網絡程序進行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不參加考試。
(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報考費用的減免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1.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的流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的報考者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低保證明原件,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點擊報考導航頁面“網上繳費”按鈕進入繳費頁面→點擊“政策減免費用申請”按鈕→進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上傳材料頁面→上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證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證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低保證明的掃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報考者姓名、證件號碼和聯系電話)→證明材料上傳成功后,點擊“材料確認(務必)”按鈕→等待審核人員審核。
2.注意事項
(1)申請減免考試費用截止日期:2026 年2月8日12:00,超過截止日期未提交減免申請的,不再辦理減免考試費用;(2)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完成;(3)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審核不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于2026年2月8日24:00前完成網上繳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4)減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考試安排
考試嚴格按全省統一安排部署進行嚴密組織。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1.綜合管理類(A類)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
2.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C、D、E類)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B、C、D、E類)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
(二)考試地點
報考臨滄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試地點原則上全部在市政府所在地,若考試人數太多,經審批可在縣上設置考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9日10:30。
(三)考試類別
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試卷形式為五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 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七、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排,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向考生公布個人成績。
八、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總成績平均分的70%計算(未就業隨軍家屬和未就業退役軍人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平均分的60%)。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以后,將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進行公布。
九、資格復審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后,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并組織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面試等后續環節工作安排,市級事業單位招聘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通知,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的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
(一)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級各招聘單位、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出現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當首位及中位并列時,按比例人數進入資格復審,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低于2:1的招聘崗位,按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以進入該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
(二)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本人必須到場,報考市級事業單位的,由市級各主管部門和各事業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報考縣鄉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屬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的由軍人(消防救援人員)所在單位政治部門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統一提交臨滄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審核蓋章,再由隨軍家屬(隨隊家屬)將證明提交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其進行資格復審。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須提供結婚證原件。
未就業退役軍人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退役軍人以及享受過政府政策性安置的退役軍人。未就業退役軍人資格復審時須向報考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退伍證(軍官轉業證)原件或其他證明退役軍人身份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冊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及1份復印件到市級各主管部門、各事業單位以及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定向招聘“三項目”人員情況審核表》。村(社區)基層治理專干、納入“大崗位制”管理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社區專職工作者三類人員還須提供《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情況審核表》。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若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對于2026年畢業且尚未取得畢業證及相關證書(證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可簽定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書(證件)承諾書,若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畢業證及相關證書(證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或不合格的考生,由考生在《臨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情況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自愿放棄人員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因聯系不到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并做好情況記錄。
十、面試
(一)面試組織:市級招聘崗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面試,縣(區)鄉(鎮)招聘崗位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面試。
(二)面試人員確定:面試人員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比例確定。
參加筆試后,因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自愿放棄或特殊情況遞補后出現面試人數低于面試比例的崗位,可正常進行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
(三)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50%+面試成績(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5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
若綜合成績出現相同時,以百分制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均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考勝出;若綜合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十一、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
(一)體檢。報考市級事業單位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實際負責組織。體檢之前,由市級招聘單位、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參加體檢的考生簽訂《臨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誠信承諾書》。
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5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確認為吸毒人員的,不予聘用。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按管理權限由市、縣(區)公安局幫助完成。
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體檢結論通知考生本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復檢申請10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復檢,復檢時必須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全程參與監督。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體檢醫生應對體檢人員的體檢結果進行保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醫務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的,在本年度內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二)考察。體檢合格的,市級各招聘單位、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縣(區)招聘單位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13號)有關要求,并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崗位匹配、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對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年齡、工齡、黨齡、學習、工作經歷等內容。
考察時由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成立考察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可結合實際,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或者相關單位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與考察對象進行面談,重點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的,在本年度內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十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需進行公示和聘用,公示和聘用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公示。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要求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等。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否則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出現不予聘用或主動放棄導致崗位空缺的,在本年度內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二)聘用。公示結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辦理正式用編及聘用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自愿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在本年度內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報到后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十三、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市直事業單位須按要求科學設置崗位資格條件,因設置歧視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與崗位無關條件而引起的糾紛,將追究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在招聘任何環節及聘用后發現違紀違規的人員,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按程序中止并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五)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十四、聯系電話
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2166463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3213523
鳳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4212514
耿馬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6121707
永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5220909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6630132
滄源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7125380
雙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7621240
中共臨滄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0883—3990225
中共臨滄市委政法委員會 0883—3990445
中共臨滄市委宣傳部 0883—3990375
臨滄市檢驗檢測認證院 0883—2155835
臨滄市教育體育局 0883—2124315
臨滄職業學院 0883—8880060
臨滄市第二中學 0883—2152448
臨滄市民族中學 0883—2153966
臨滄市特殊教育學校 0883—2168158
十五、監督電話
0883-21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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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促進“臨滄兵”成為臨滄人實施方案(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辦法>駐臨軍警部隊現役軍人和消防救援人員隨軍隨隊家屬就業安置及工作調動實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