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龍陵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龍組發〔2019〕70號)精神,經縣委政府同意,現將2021年縣城學校考試選調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范圍
(一)選調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崗位要求與專業設置相匹配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龍陵縣在職在編的教師。
二、報考條件
(一)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熱愛本職工作,具有符合選調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二)新招聘到我縣鄉鎮工作5年及以上或調入我縣鄉鎮工作5年及以上(2016年及以前)。
特崗教師的招聘時間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的招聘時間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三)報名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屬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2.2018年、2019年、2020年受到省、市、縣級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一次及以上)。
3.2018年、2019年、2020年所教班級或學科教學成績在本轄區內位于中等及以上水平一次及以上(比如某鄉鎮共有十所小學,某教師所教科目在該鄉鎮排名在前五名),高中教師和初中教師以縣為轄區,小學教師以鄉鎮為轄區(龍山鎮山區學校為一轄區),音樂、體育和幼兒園學前(幼兒)教育專業不進行縣統測,故不作成績名次要求。
(四)年齡要求:縣幼兒園教師崗位年齡在35歲以下(1986年及以后出生),小學崗位年齡在40歲以下(1981年及以后出生)。
三、報名辦法
(一)符合報名條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工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小學、初級中學教師的申請統一經中心學校校長和鄉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簽名并加蓋公章;完中教師的申請由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簽字及蓋章人員需嚴格審核把關,對審核把關不嚴的由簽字及蓋章人員負責,并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送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
(二)報名時,須提供報名表(雙面打印)、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張,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還需提供成績證明、各級(初職、高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018年、2019年、2020年履職考核表等相關證明材料和經歷業績信息采集表。中學教師成績證明須由縣教育教師發展中心提供,小學教師成績證明由中心學校提供,成績證明需審核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相關證件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相關證明留存原件。
(三)具備語文教師、數學教師報名條件,本人所學專業與所教專業不一致的,報名時可選所學專業,也可選所教專業;高中和初中教師符合條件的可參加小學應聘,符合幼兒園應聘條件的也可參加幼兒園應聘;小學教師符合幼兒園應聘條件的也可參加幼兒園應聘。
(四)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或選調資格。
(五)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選調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2:1才能開考,未達到2:1的,取消選調崗位或相應遞減選調指標。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名人員,由資格審核領導小組審核符合其他選調崗位條件的,經本人同意,可以進行崗位調劑。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小學教師崗位考試方式為:筆試+經歷業績評價;縣幼兒園教師崗位考試方式為:說課+才藝展示。
(二)考試時間
筆試考試時間:2021年8月17日9:00-11:00;說課和才藝展示時間:2021年8月17日9:00-結束。8月16日14:30至17:0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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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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