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公安局文職輔警招聘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魯甸縣公安局2022年文職輔警招聘筆試時間定于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舉行,其中行政能力測試8:30分至10:30分,申論10:30分至12:30分。本次筆試考點設在山師華清魯甸崇文中學,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報考網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899),并于2022年6月4日開始登錄打印準考證。當前,省內、外仍有疫情發生,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各位考生按時、安全、順利地參加本次文職輔警招聘筆試,經研究,現將筆試疫情防控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考生須于考前14天持續開展自我健康監測,做好每日體溫測量、癥狀監測并進行記錄,持續關注“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和魯甸縣公安局。考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于首場筆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二、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并下載打印簽署《魯甸縣公安局2022年文職輔警招聘筆試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
三、疫情防控實行屬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魯甸縣公安局2022年文職輔警招聘筆試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疫情防控相關事項外,還應嚴格遵守魯甸縣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積極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外省入魯(返魯)考生應提前掌握并遵守魯甸縣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對近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集中隔離證明。
(二)對近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居家隔離證明或集中隔離證明。
(三)對近14天內有上海、北京等重點涉疫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集中隔離證明或7天集中隔離證明和7天居家隔離證明。
(四)對近14天來自(途經)出現本土病例但未劃定風險等級的邊境縣(市、區、旗)的考生,需提供7天居家隔離證明或集中隔離證明。
(五)對近14天內來自(途經)省外出現本土病例但未劃定風險等級的非邊境縣(市、區、旗)、大數據行程卡帶“*”號的考生,需提供7天居家健康監測材料,3次核酸陰性證明。
(六)對近14天內來自(途經)省內出現本土病例但未劃定風險等級的非邊境縣(市、區)的入魯(返魯)人員,需提供3天居家健康監測材料,2次核酸陰性證明。
四、考試當天,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首場筆試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和核酸取樣。
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考試:
(一)“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黃碼”或“紅碼”或者沒有按要求出具考前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二)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
(三)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
(四)近14天來自或途徑高中風險地區,重點涉疫地區,或有本土疫情地區的考生,不能提供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證明材料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帶“*”但不能提供居家健康監測證明材料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魯甸縣疫情防控要求的情況。
五、請考生注意加強個人防護。考試當天須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六、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七、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八、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九、建議考生在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并進行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狀況監測,應保持通訊暢通,14天內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或前往人員聚集場所。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和魯甸縣公安局。
十、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魯甸縣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魯甸縣公安局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考生自行承擔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一切后果。
十一、考生應嚴格遵守魯甸縣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對于魯甸縣疫情防控要求有疑問的,可直接撥打電話咨詢。魯甸縣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0870-8120799。對于考試相關規定有疑問的,可直接撥打電話咨詢魯甸縣公安局輔警辦:0870-8126555轉3731。
魯甸縣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n8_gzi4alfz7ajf9sax-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