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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崗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蒙自市第三中學此次校園招聘共11個崗位,設置如下:
初中語文:3人
初中數學:2人
初中英語:1人
初中物理:2人
初中道德與法治:3人
2、學校簡介
蒙自市第三中學地處紅河州州府所在地——蒙自,位于錦華路與觀瀾路交叉口,學校占地120余畝,總建筑面積約82畝,學校各功能樓、功能室完備,是一所由國家全額投資建設的現代化初級中學。
3、辦學理念及成果
學校秉承“讓每一個學生都擁有成功的機會,讓每一個教師都擁有創新的舞臺,讓每一個家庭都擁有回報的快樂”的辦學理念,重專業發展,構建“以養成教育為核心,以賞識教育為主線,以素質教育為重點,以學生的全面發展為宗旨”的辦學模式,實施年級扁平化管理模式,推行雙班主任制,實現全員育人的目標。
學校榮獲“全國綠化甲級學校”“云南省文明學校”“云南省青少年體育項目進校園活動示范學校”“云南省教育信息化應用試點示范學校”“云南省青少年體育項目進校園活動示范學校”等多項殊榮。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關懷領導下,在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下,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成績名列全州同類學校前列,其中2022年云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劉宇昊同學位居紅河州第一名。
2023年中考取得優異成績:690分以上1人,680分以上8人,670分以上達41人,660分以上107人,650分以上173人。
4、招聘公告
一、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招聘本科學歷的年齡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學歷的年齡4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或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對象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安徽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南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重慶師范大學26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的2024年畢業生,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
除上述招聘對象外,985、211、雙一流大學高等院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也可列為校園公開招聘對象。
應聘人員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范圍和學歷。本科畢業繼續攻讀研究生的(學習經歷不間斷)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且視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來參加校園公開招聘;博士畢業生除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外,其他崗位條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崗位
詳見《蒙自市第三中學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校園公開招聘在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市人大、市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和考官(每個招聘單位5-9名)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現場招聘方式進行。
招聘工作組到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進行現場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請按招聘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招聘安排計劃如下:
2023年12月12日-15日在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招就處大學生活動中心進行現場招聘,2023年12月12日8:00-16:00進行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所需材料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錄取批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往屆畢業生: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學位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蒙自市第三中學學校招聘崗位采取綜合考核+講課的方式進行。
(1)綜合考核
考核組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結合其政治思想素質、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在校表現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綜合考核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凡參加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均進入綜合考核。
(2)面試
經過綜合考核,一崗一人的崗位按1:5的比例,一崗多人的崗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實際參加綜合考核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通過綜合考核進入面試的,招聘單位將以電話的方式通知,未接到電話通知的考生為未進入面試。
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由應聘人員根據課題,在15分鐘內完成,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素養、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藝術。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時間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包含綜合考核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100分)×30%+面試成績(100分)×70%。綜合考核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招聘小組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協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自愿放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在合格分數線上,結合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校園公開招聘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交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上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五)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
2.體檢。體檢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市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13號)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的,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在后面環節就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等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進行一次遞補;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審批手續原則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校園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作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反映,也可向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2023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如所學專業未列入《2023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里,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報名資格,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七、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蒙自市第三中學負責解釋。聯系人及通訊地址:李老師(15770383764),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第三中學啟航樓黨政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