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交通管理勤務崗(4人,限男性)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三)年齡在18周歲至40周歲;
(四)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交通管理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英烈、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勞動教養,以及被強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本人、家庭成員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七)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退役證、畢業證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30日
聯系電話:李警官,15708772540
報名地點: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興江路29號)
(二)面試
招聘部門結合崗位要求,組織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部門確定,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
(三)政審
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下達結論為準,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四、工資待遇
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各種保險繳納比例按國家政策變動而調整),工資由崗位工資、職務補助、績效工資、輔銜補助、勤務(加班)補助等構成。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崗位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只發放基本工資。
